一、开题答辩
1.法律硕士学位论文开题答辩在第3学期末进行。学生在导师指导下确定选题并撰写开题报告,经导师审核同意后,方可参加开题答辩。
2.开题答辩由各导师自行邀请专家组成答辩小组,答辩小组由三名及以上专家组成,导师本人无需回避。
3.参加开题答辩的学生,须至少在开题前三天将电子版选题情况表、选题报告(选题情况表、选题报告全部嵌入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,请从系统直接下载相关材料模板),发给导师和答辩委员。学生另需准备好纸质版选题情况表、选题报告,答辩当日提供给答辩委员。
4.学生需提前准备开题答辩PPT。答辩过程中,学生向答辩小组汇报论文的选题依据、选题意义以及文献综述,研究问题、研究方法、理论框架和研究内容,研究创新点和预期结论。答辩小组对答辩者提出相应的论文写作、修改建议,对论文问题较多者提出重新开题的要求。本组学生全部答辩结束后,答辩小组经集体讨论,决定本组学生的答辩结果,具体包括:优秀(90分及以上)、良好(89分—80分)、中等(79分—70分)、合格(69分—60分)和不合格(59分及以下)。若开题报告评定为不合格,则开题答辩不通过,学生需重新进行开题答辩。
5.开题通过的学生,应根据答辩小组老师提出的问题和建议,完善选题情况表、选题报告,并提交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。最晚提交时间为第4学期初,若未在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开放期间提交,则视为自动延期。
若学生第一次开题未通过,应认真修改选题情况表、选题报告,由导师自行组织再次开题(一般安排在第4学期初/3月中旬)。再次开题通过、并在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提交选题报告及选题情况表后,方能进入后续环节。
注:开题成绩计入学业奖学金评定(未按时参加开题的同学,奖学金评定时该分项按0分计算);开题答辩与毕业答辩之间至少间隔1个学年。
二、中期检查
1.法律硕士学位论文的中期检查在第5学期结束前完成,具体时间和地点由各导师自行确定。
2.中期检查由各导师自行邀请专家组成答辩小组,答辩小组由三名及以上专家组成,导师本人无需回避。
3.参加中期检查的同学,须至少在答辩前三天,将电子版中期检查论文发给导师和答辩委员。学生另需准备好纸质版中期检查论文,答辩当日提供给答辩委员。
4.中期检查论文完整版的具体要求为:
(1)字数符合规定,论文不少于2.5万字(正文部分至少2.2万字)。
(2)论文结构完整,包括封面、致谢、中英文摘要、目录、正文和参考文献等。
(3)论文格式和排版符合学校论文模板的规范性要求。
5.学生需提前准备中期检查答辩PPT。答辩过程中,主要向答辩小组汇报论文工作情况,阐述自己目前已完成的研究工作、已取得的成果,研究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与困难,以及后期工作计划,并接受答辩委员的提问。
6.答辩小组对研究生的论文写作及答辩进行认真评议。对论文完成工作量较少或阶段成果不明显的,督促其加快工作进度;对论文存在较严重问题或论文进展困难较大的,提出建议,并要求其在导师的指导下及早调整方案,做出适当处理。
7.本组学生全部答辩结束后,答辩小组经集体讨论,决定本组学生的中期检查结果。中期检查成绩采用五级记分,即优、良、中、及格、不及格。
中期检查为“及格”及以上者,准予继续进行论文工作。但对中期检查成绩为中和及格者,会给出警告,并要求学生提交论文修改报告。中期答辩成绩若为“不及格”,则说明该生不具备继续培养的潜力和能力,或其工作态度、精力投入等不能使其保质完成硕士论文的工作,答辩小组可做出延期毕业或终止培养的建议,经导师和院系审核同意后,以书面报告形式将该决定报研究生院批准备案,并按我校学籍管理规定办理相关手续。
8.毕业论文中期检查通过的同学,需在毕业年份2月中下旬前完成毕业论文撰写工作,并提交导师审阅。
三、预答辩
1.法律硕士学位论文预答辩在第6学期初(3月底之前)完成,时间和地点由各导师自行确定。学位论文撰写工作由各自导师指导学生完成,导师根据学位论文质量决定是否同意毕业生参加预答辩,不能进入预答辩的学生直接按延期毕业处理。
2.预答辩由各导师自行邀请专家组成答辩小组,答辩小组由三名及以上专家组成,导师本人无需回避。
3.参加预答辩的同学,须至少在答辩前三天将电子版预答辩论文,发给导师和答辩委员。学生另需准备好纸质版预答辩论文,答辩当日提供给答辩委员。
4.学生需提前准备预答辩PPT。答辩过程中,学生向答辩小组汇报论文的研究问题、整体结构、研究过程、关键结论等内容;答辩小组对答辩者提出相应的论文写作、修改建议,并根据学生答辩情况,给出答辩具体分数(100分制)。分数排名后20%的论文将报送研究生院,向校外专家匿名送审。
5.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预答辩成绩为不合格,不通过预答辩:(1)未完成毕业论文的;(2)毕业论文没有任何深度的;(3)毕业论文中存在错误或不规范达到30处及以上的。
不通过预答辩的,不能参加毕业论文答辩,延期毕业;后续外审不通过的,不能参加毕业论文答辩,延期毕业;通过预答辩的同学,须认真按照预答辩委员提出的要求进行修改,未按照要求进行修改的,导师也不得同意其参加毕业论文答辩。
四、论文提交与送审
1.学位论文定稿电子版须于答辩当年4月初提交系统(具体时间待研究生院通知)。提交系统前,毕业生须先完成毕业申请,完成后自行进行学位论文格式检测(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:学位>>学位论文>>学位论文格式检测),格式检测通过后结果会自行上传至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中;格式检测未通过,学院将不对上传论文予以审核。进行格式检测前,请参照研究生院网站学位论文模板(https://yjs.cumtb.edu.cn/info/1030/1641.htm)仔细修改。
2.格式检测通过的学生在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中学位>>学位论文评审管理>>学位论文评审信息>>论文摘要/学术不端检测中,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硕士学位论文(匿名版),用于学术不端行为检测、AIGC检测及送审;经导师审核通过后由学院组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、AIGC检测。
3.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及AIGC检测标准:
①全文及各部分(章节)文字复制比不大于15%(含),视为检测通过,直接送审。
②若全文或某部分(章节)文字复制比大于15%,但不大于40%(含),则有1次(注意:仅有1次)修改机会,研究生院将全文标明引文的报告单通过系统反馈至导师及个人。
③学位论文全文或某部分(章节)文字复制比大于40%,则终止本次学位申请。
④二次提交的论文,检测合格送审,不合格,取消本次学位申请。
⑤AIGC检测文字复制比原则上要低于20%,以研究生院通知为准。
注:对检测结果有异议的学生填写《学位论文检测异议审核意见书》(学位>>学位论文评审管理>>学术不端检测模块中点击有异议),导师同意并签名后,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讨论决定该论文是否继续送审,如同意需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主席主席签署意见并签名,学生将意见书上传系统。
4.抽检的硕士学位论文由研究生院组织送审。为提高硕士学位论文质量,研究生院以随机抽取和重点抽取相结合的方式,①从各学院预答辩排名后20%的研究生中抽取30%;②提前毕业硕士。复评学位论文的评审周期从提交复评论文开始重新计算。
5.未被研究生院抽检的论文由学院组织送审,除导师外,须聘请校内、外各1名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的同行专家评审。
6.送审结果分为以下几种情况:
(1)评审通过
①若评阅意见中均为“同意答辩”(85分以上)即通过,可参与论文答辩环节;
②若评阅意见中均为“小修改后答辩”(70-84分)或者1份“同意答辩”、1份“小修改后答辩”,论文作者应在导师指导下,按照评阅意见对论文进行修改完善,填写《硕士学位论文修改说明》,经导师审阅同意后,准予进入论文答辩环节。
(2)大修改后复审
若评阅意见中仅有1份为“大修改后重审”(60-69分),论文作者修改学位论文,由导师及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决定是否复评。
①如导师或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不同意复评,终止本次学位申请。
②如导师同意复评,提交学位论文及《研究生学位论文复评申请》至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。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同意复评后,研究生院委托第三方评审机构再送1位同行专家进行复评。
l 若复评专家评阅意见为“同意答辩”或“小修改后答辩”,论文作者应在导师指导下,按照评阅意见对论文进行修改完善,有“小修改后答辩”意见需填写《硕士学位论文修改说明》,经导师审阅同意后,准予进入论文答辩环节。
l 若复评专家评阅意见为“不同意答辩”(60分以下)或“大修改后重审”,则终止本次学位申请,间隔1个批次后方可再次申请学位。
(3)未通过评审
若评阅意见中有1份及以上为“不同意答辩”或2份“大修改后重审”,则系统中直接认定评审未通过。评审结果自动在系统中锁定,将不再给予该生修改论文和复审的机会,按延期毕业处理。
7.导师在研究生管理系统中进行评阅,可点击右上角问号查看填写说明(导师>>学位论文管理>>学位论文导师评阅)。
五、毕业答辩
1.毕业答辩在第6学期末进行。答辩前,学生需自行在系统中填写答辩相关信息申请答辩,提前在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中导出《学位申请书》、修改说明、指导教师评阅书、专家评阅书、质量评价表等,并打印好相应数量的毕业论文。如无特殊情况,答辩全部为线下进行,最终执行程序以当年研究生院网站文件通知为准。
2.毕业答辩委员会由3名副高及以上职称的同行专家组成,包括校内1位导师(导师回避)、校外2位导师(其中之一担任主席);答辩秘书由我校中级职称以上或具有硕士学位的教职工担任。
3.参加答辩的同学,须至少在答辩前三天将电子版答辩论文,发给导师和答辩委员。学生另需准备好纸质版答辩论文,于答辩当日提供给答辩委员。
4.学生需提前准备答辩PPT。答辩过程中,学生须陈述选题依据、选题意义以及文献综述,研究问题、研究方法、理论框架、研究内容和基本结论,研究创新点和结论。答辩委员会听取毕业生答辩汇报后进行提问。
5.本组学生全部答辩结束后,退出答辩教室,答辩老师进行评议。评议结果分为四个层次:优秀(85 分以上)、良好(75 分—84 分)、合格(60分—74 分)、不合格(59 分及以下)。答辩不合格者,延期毕业。
6.论文评议结果为合格及以上者,答辩通过。答辩通过的同学有7-10天时间修改论文,之后根据通知上传存档论文;存档论文上传前同样由学生个人进行格式检测,检测通过后由学院组织进行学术不端检测和AIGC检测,学术不端检测结果要求全文和各部分不超过15%,AIGC检测原则上不超过20%,超过者由研究生院按照相关规定处理。
论文评议结果为不合格者,答辩未通过。答辩未通过的同学按延期毕业处理,需要进行延期毕业申请。
注:论文查重未过、送审未过、答辩未过的毕业生均需按照校研究生院相关通知要求再次申请答辩。其中前两类学生需重新进行论文查重、送审、答辩;后一类学生直接申请论文答辩即可。